首页 联系我们 中文版 English
52mmn.comhttp://www.52mmn.com
公司新闻
业内咨讯
产品动态
问题解答
客户结构
服务特点
商审员为您注册前查询
科学管理,尊重市场规则
提倡优质服务精神
以人为本,诚信待客
联系我们
电话:020-84051881
客服:13824409898
E-mail:huaqi1688@126.com
邮编:510288
地址:广州市东晓南路1439号爱         都新天地广场1109室
 公司新闻
当前位置:首页新闻动态
 
九部门联手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
浏览 4723 次【字号 】 发布时间:2012-12-12 打印本页
    

   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科技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版权局、国家林业局九部门共同制定的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》近日正式发布。这是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服务业指导意见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到2020年,把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。

 《指导意见》确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重点发展的领域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服务、法律服务、信息服务、商用化服务、咨询服务、培训服务等。同时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,夯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基础,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政策环境,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对经济的支撑作用,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对科技的支撑作用,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,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试点示范,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。(袁于飞)

2012-12-03 16:48 信息来源:中国新闻出版报/网

 

<<返回   
商标公告  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对初步审定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。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,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。

根据国际惯例,查询所涉及的商标注册信息仅供参考,无任何法律效力。

取证公告  
阿里郎公司
香港创艺宝
鼎锟
广日
深圳飞马
勇泰机械
盈凯金属
广州韵馨
顺德睡皇寝室
黄裕翔
广东泓立
宝莱科技
杭州蓝色天使
办公环境  
关于华旗  |  新闻动态  | 商品分类 |  业务范围  |  PCT网络  |  商标超市  |  法制法规  |  表格下载   |  合作案例  |  招贤纳士  |  信息反馈
电话:020-84051881  客服:13824409898
Copyright@2007-2008 广州市华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所有··
联系地址:广州市东晓南路1439号爱都新天地广场1109室   邮编:510288
E-mail:huaqi1688@126.com    粤ICP备09127088号